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08年普高招生章程
院校性质 省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。
录取规则 1. 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,其他语种的考生亦能报考,但入学后须改学英语。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。 2. 考生档案投至我院后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优先考虑专业志愿。艺术类考生的文化、专业成绩要分别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,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 3. 体检要求:执行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。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、女考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.70米、1.60米,并要求考生五官端正,身体匀称,矫正视力不低于4.8、镜片度数不大于600度;该专业不招收口吃、听力受限、色盲、色弱、跛脚及有残疾考生。 4. 未及事宜按省招委会等有关文件执行。
其 他 1. 新生入学时,凭入学通知书将户口迁至本院。在校期间,贫困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、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。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优秀奖学金。 2. 统一录取结束后,我院将及时寄出录取通知书,报考我院的考生亦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录取情况。凡未按我院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来校报到注册又未说明原因的考生,视为放弃入学。 3. 毕业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,内容按教育部教学[2002]15号文件规定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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